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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学堂

牛熊证

牛熊证类属结构性产品,能追踪相关资产的表现而毋须支付购入实际资产的全数金额。牛熊证有牛证和熊证之分,设有固定到期日,投资者可以看好或看淡相关资产而选择买入牛证或熊证。牛熊证是由第三者发行,发行商通常是投资银行,与香港交易所及相关资产皆没有任何关连。牛熊证的有效期由3个月至5年不等,并只会以现金结算。

牛熊证在发行时有附带条件:在牛熊证有效期内,如相关资产价格触及上市文件内指定的水平(称为「收回价」),发行商会即时收回有关牛熊证。若相关资产价格是在牛熊证到期前触及收回价,牛熊证将提早到期并即时终止买卖。在上市文件原定的到期日即不再有效。

牛熊证主要分为两类:

N

  • 指收回价等同行使价的牛熊证,一旦相关资产的价格触及或超越收回价,牛熊证持有人将不会收到任何现金款项。

R类

  • 指收回价有别于行使价的牛熊证,若出现强制收回事件,牛熊证持有人可收回少量现金款项(称为「剩余价值」)。但在最坏情况下,可能没有剩余价值。

结算价值

若到期前牛熊证并无被收回,则可持有至到期或于到期前在交易所的交易时段内沽出。

牛证

  • 若一直持有至正常到期,届时其现金结算款项将为相关资产的结算价(于计值日厘定)减去行使价的正差。

熊证 

  • 若一直持有至正常到期,届时其现金结算款项将为行使价减去相关资产的结算价(于计值日厘定)的正差额。

牛熊证的风险

牛熊证本身是极高风险的投资产品,故不是适合所有投资者,投资者在买卖牛熊证前应先考虑本身能承受多少风险。投资者在买卖前务必先行全面了解牛熊证及其发售条款及条件,及/或咨询经纪或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以下是一些牛熊证的风险事项:

  • 如果牛熊证的相关资产价格触及收回价,牛熊证会即时由发行商收回,买卖亦会终止。 N类牛熊证将不会有任何剩余价值。若是R类牛熊证,持有人或可收回少量剩余价值,但在最坏的情况下亦可能没有剩余价值;还有,经纪代其客户从发行商收回剩余价值款项时或会收取服务费。
  • 当牛熊证被收回后,即使相关资产价格反弹,该只牛熊证亦不会再次复牌在市场上买卖,故投资者亦不会因价格反弹而获利。
  • 由于牛熊证是杠杆产品,牛熊证价格在比例上的变幅会较相关资产为高。若相关资产价格的走向与投资者原先预期的相反,投资者可能要承受比例上更大的损失。
  • 虽然牛熊证设有流通量提供者,但不能保证投资者可以随时以其目标价买入或沽出牛熊证。
  • 牛熊证的价格变动虽然趋向紧贴相关资产的价格变动,但在某些情况下未必与相关资产价格的变动同步(即对冲值不一定等于一)。牛熊证的价格受多个因素所影响,包括其本身的供求、财务费用及距离到期的时限。此外,个别牛熊证的对冲值亦不会经常接近一,特别是当相关资产的价格接近收回价时。
  • 牛熊证在发行时已把整个年期的财务费用计算在发行价内。当牛熊证被收回时,即使其年期已缩短,但持有人仍会损失整笔财务费用。另外,投资者需注意财务费用于牛熊证的限期内不时会转变。
  • 相关资产价格接近收回价时,牛熊证的价格可能会变得更加波动,买卖差价可能会较阔,流通量亦可能较低,牛熊证随时会被收回而交易终止。由于强制收回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停止牛熊证买卖之间可能会有一些时差,有一些交易在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才达成及被交易所参与者确认,但任何在强制收回事件后始执行的交易将不被承认并会被取消。因此投资者买卖接近收回价的牛熊证时需额外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