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须知
于联交所买卖之证券分主板及创业板两种。在主板挂牌的产品主要包括:股本证券、股本权证、债券、结构性产品、交易所买卖基金及其他单位信托/互惠基金。在创业板挂牌的产品则主要是股本证券及股本权证。
交易时段
开市前时段
开市前时段主要用以厘定公平的开市价。
在开市前时段内,交易系统只接受输入「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偏离上日收市价或按盘价(如有,并视情况而定)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而每个买卖盘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而输入价不偏离按盘价九倍或以上的竞价限价盘,将自动转至持续交易时段,并一概视为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开市前时段的交易时间:
输入买卖盘时段 |
09:00-09:15 |
对盘前时段 |
09:15-09:20 |
对盘时段 |
09:20-09:28 |
暂停时段 |
09-28-09:30 |
输入买卖盘时段中,只能输入竞价盘(没有指定价格)及竞价限价盘(有指定价格);买卖盘可于此时段中修改或取消。
在对盘前时段内,只能输入竞价盘,已输入系统的买卖盘不得修改或取消,避免在临近对盘时段开始前取消买卖盘而令参考平衡价格有显著的改变,提供一个机制调整参考平衡价格致合理市价,同时可吸引更多买卖盘(即竞价盘)。
而对盘时段内,则不得在交易系统内输入、更改及取消买卖盘。在此时段,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以竞价盘为先)、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
至于暂停时段则是开市前时段与持续交易时段间的停顿,故不能输入任何买卖盘,直至早上10:00持续交易时段开始。
持续交易时段
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至下午12:00、以及下午1:30至4:00是证券市场的持续交易时段。在持续交易时段,交易系统会以价格优先的原则,然后按照买卖盘输入系统的先后次序逐一对盘。较早时间输入系统的买卖盘必须要完全执行,才可处理同等价格但较迟输入的买卖盘。
在持续交易时段,交易系统只接受「限价盘」、「增强限价盘」及「特别限价盘」。
上市公司股票各项变动通知
上市发行人就有关股息、现金红利、红股、红利认股权证、以实物方式分派、供股、向现有股东发售证券及保证/优先享有权利事项所作公布的重要资料,本公司未必能详尽列出所有权益事项,并仅供参考。客户须留意上市发行人不时登载有关权益分派事项的详尽资料(包括条款及条件)的公告及/或公司通讯。为保障客户权益,客户有责任不时浏览港交所的网页,留意户口内持有相关股票的资讯及股票各项变动等重要事项。如有任何遗漏或延误通知客户,本公司无需负上任何责任。
若客户于股票各项变动到期前3个工作天,并没有向本公司提出指示为阁下进行任何行动,本公司将作以下安排:
以股代息- 如客户未有在行动申请到期前3个工作天通知本公司选择收取全部现金股息,或全部股息以新股代替,或者部份现金股息、部份新股,本公司一律以收取全部现金股息作为客户选择。
股票收购- 如客户未有在行动申请到期前3个工作天通知本公司选择接纳收购,本公司一律以不接纳该收购建议作为客户选择。
认股权证- 如客户未有在行动申请到期前3个工作天通知本公司选择全部新股股份、部份代供新股份或额外认购,本公司一律以放弃权利作为客户选择。
股东大会投票- 如客户未有在行动申请到期前5个工作天通知本公司选择任何投票事项,本公司一律以弃权作为客户选择。
提存实货股票须知
- 当客户存入实货股票时,须亲临或委托代表到本公司办理;此外,当核实无误后,存入的实货股票须于存入当天起的10个工作天后才能沽出。
- 如客户存入的实货股票为中央结算(HKSCC)名义,客户必须提供由中央结算发出的提仓证明文件(姓名必须与客户本人相同),才可存入有关实货股票,否则本公司有权不受理有关实货股票存入指示。
- 客户的个人名义股票,只能存入在本公司开设的相同名义个人账户内。同样,联名名义持有的股票,只能存入在本公司开设的相同名义联名账户内。
- 客户如需提取实货股票,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部发出提取实货股票指示,或亲临本公司填妥「提取实货股票申请书」办理。
- 处理完成后,本公司会致电通知客户领取。相关提取实货股票之费用会根据本公司之收费表内容收取,如有任何更改不作另行通知。
- 客户提取实货股票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委托代表到本公司办理,须出示代领授权书及客户和委托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